好市民奖励计划
好市民奖励计划在2017年5月推出,向积极协助警方防止或侦查罪案、逮捕罪犯的市民颁发奖金,以示嘉许;奖励基金由洛圣都警察局财务处设立和管理。6月增设最杰出好市民奖,以进一步推广好市民奖励计划,以鼓励更多市民协助警方扑灭罪行。
计划旨在鼓励市民举报、扑灭罪行,在适当的时候拨打应急电话或大声呼救及随时准备挺身作证。好市民颁奖典礼每月会举办两次,而最杰出好市民奖将则于每月的第二期好市民奖颁奖典礼连同最杰出好市民奖一同颁发。
好市民奖
获提名角逐好市民奖的人士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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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获提名人士不论是目击证人或受害人,必须会积极协助警方或其他市民防
| 止或侦查罪案,或逮捕罪犯;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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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获提名人士所提供的帮助,必须是重要及有实际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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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杰出好市民奖
最杰出好市民奖的提名标准基本上与好市民奖相同,但获提名人士必须会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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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英勇的行为或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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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度的机智;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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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凡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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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获好市民奖/最杰出好市民奖提名人士
有以下情况者,将不能被提名好市民奖/最杰出好市民奖。
| 一周内超5次犯袭警罪的;
| 一个月内参与两次以上暴动的;
| 一个月内组织过暴动的;
| 在公开场合侮辱或诽谤他人的;
| 被定义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领导者、阶级12成员;
| 一个月内有特别严重的违法犯罪记录的;
| 因其他情况被剥夺提名资格的;
本公告自2017年6月21日16:00时起生效
洛圣都警察局
2017年6月21日